梁彦光(541一601),字修芝,又名梁玄珠,安定乌氏人也。祖梁茂,魏秦、华二州刺史。父梁显(梁仕尧),周邢州刺史; 叔父梁毗,隋刑部尚书。彦光少岐嶷,有至性,其父每谓所亲曰:“此儿有风骨,当兴吾宗。”七岁时,父遇笃疾,医云饵五石可愈。时求紫石英不得。彦光忧瘁不知所为,忽于园中见一物,彦光所不识,怪而持归,即紫石英也。亲属咸异之,以为至孝所感。 魏大统末,入太学,略涉经史,有规检,造次必以礼。解褐秘书郎,时年十七。官至上柱国,卒官,时年六十。赠相、冀、定、青、瀛五州刺史锡社,谥“襄”。
闻于天下
周受禅,迁舍人上士。武帝时,累迁小驭下大夫。母忧去职,毁瘁过礼。未几,起令视事,帝见其毁甚,嗟叹久之,频蒙慰谕。后转小内史下大夫。建德中,为御正下大夫。从帝平齐,以功授开府、阳城县公,邑千户。宣帝即位,拜华州刺史,进封华阳郡公,增邑五百户,以阳城公转封一子。寻进位上大将军,迁御正上大夫。俄拜柱国、青州刺史,属帝崩,不之官。及高祖受禅,以为岐州刺史,兼领岐州宫监,增邑五百户,通前二千户。甚有惠政,嘉禾连理,出于州境。开皇二年,上幸岐州,悦其能,乃下诏曰:“赏以劝善,义兼训物。彦光操履平直,识用凝远,布政岐下,威惠在人,廉慎之誉,闻于天下。三载之后,自当迁陟,恐其匮乏,且宜旌善。可赐粟五百斛,物三百段,御伞一枚,庶使有感朕心,日增其美。四海之内,凡曰官人,慕高山而仰止,闻清风而自励。”未几,又赐钱五万。后数岁,转相州刺史。彦光前在岐州,其俗颇质,以静镇之,合境大化,奏课连最,为天下第一。及居相部,如岐州法。邺都杂俗,人多变诈,为之作歌,称其不能理化。上闻而谴之,竟坐免。岁余,拜赵州刺史,彦光言于上曰:“臣前待罪相州,百姓呼为戴帽饧。臣自分废黜,无复衣冠之望,不谓天恩复垂收采。
相州刺史
请复为相州,改弦易调,庶有以变其风俗,上答隆恩。”上从之,复为相州刺史。
豪猾者闻彦光自请而来,莫不嗤笑。彦光下车,发摘奸隐,有若神明,于是狡猾之徒,莫不潜窜,合境大骇。初,齐亡后,衣冠士人多迁关内,唯技巧、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。由是人情险诐,妄起风谣,诉讼官人,万端千变。彦光欲革其弊,乃用秩俸之物,招致山东大儒,每乡立学,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。常以季月召集之,亲临策试。有勤学异等、聪令有闻者,升堂设馔,其余并坐廊下。
宾贡之礼
有好诤讼、惰业无成者,坐之庭中,设以草具。及大成,当举行宾贡之礼,又于郊外祖道,并以财物资之。于是人皆克励,风俗大改。有滏阳人焦通,性酗酒,事亲礼阙,为从弟所讼。彦光弗之罪,将至州学,令观于孔子庙。于时庙中有韩伯瑜,母杖不痛,哀母力弱,对母悲泣之像,通遂感悟,既悲且愧,若无自容。
以德化人
彦光训谕而遣之。后改过励行,卒为善士。以德化人,皆此类也。吏人感悦,略无诤讼。后数岁,卒官,时年六十。赠相、冀、定、青、瀛五州刺史锡社,谥曰襄。子文谦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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